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事指南
[来源] 本网
[时间] 2012-02-03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报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办理单位:各区(市)县招考办、各高中学校
项目说明:市、县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要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落实审查责任,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
受理时间:以当年高招报名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咨询、投诉电话:各区(市)县招考办
2、办理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的报名方式,在校生由学校安排组织报名,其它考生由户口所在区(市)县招考办安排组织报名
3、前置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体检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
办理单位:报名点、体检医院
办理时间: 4-5月份,具体时间由报名点通知考生。
办理地点:由区(市)县招考办安排并通知考生。
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
2、办理程序
由报名点通知并安排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要求
按当年公布的体检标准执行。
4、说明:报考军校、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军检,具体实施办法以当年的军检文件为准。
(三)考试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安排
办理单位: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成都市招考办、各区(市)县招考办
2、办理程序
领准考证时间:考试前2-3天
领取办法:考生到报名点领取
考试时间:6月7、8日
考试科目:文科:语文、数学、外语、史地综合
理科:语文、数学、外语、理化综合
对口职教师资和高职班:语文、数学、外语、专业课
3、前置条件
按照当年相关规定,考生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外语口试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成都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
办理单位:各区(市)县招考办、相关学校
受理时间:高考文化课考试后(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招考办安排)
考试地点:由各区(市)县招考办安排
口试考生范围:报考对有外语口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的考生。
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
2、办理程序
高考文化考试结束后由各区(市)县招考办和相关学校组织考生参加口试。
3、前置条件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选择口试语种,也可在口试前报名参加口试。
(五)、考试成绩查询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成绩查询
办理单位:报名点
受理时间:6月下旬,考生到报名点查询。
收费标准:按当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2、办理流程
6月下旬领成绩后,考生可在报名点申请查分。
(六)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
办理单位: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成都市招考办、各区(市)县招考办、相关高校
办理时间:以当年高招报名文件为准
其它说明:考生按照当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各类专业招生简章参加报名考试。
2、办理程序
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并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领取专业考试成绩后,如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申请成绩查询。高考后相关高校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进行录取。
3、前置条件
符合年度报考资格的考生
(七)志愿填报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成都市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安排
办理单位:省教育考试院、市招考办、各区(市)县招考办
受理时间:以当年志愿填报相关文件为准
办理地点:网上填报
2、办理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志愿填报并进行确认。
3、前置条件
报名时,请见考生网上报名须知。并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有关信息,我们会在此公布。
(八)录取照顾政策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照顾政策
办理单位: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市及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招考办
受理时间:高考前
办理地点: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市及各区(市)县教育局相关部门、招考办
2、办理程序
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类别及资格的审查办法详见当年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
3、前置条件
符合当年录取照顾及加分条件。
(九)高考档案组建与提取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档案组建与提取
办理单位:学生档案管理部门、报名点
受理时间:高校录取结束后
办理地点:报名点
2、办理程序
应届毕业生由报名点将其学籍档案和高考报考材料合成该生的高考考生档案,往届生和社会考生自行将其学籍档案交与报名点,报名点将其与高考报考材料合成该生的高考考生档案。
录取结束后,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点领取其高考考生档案,军队院校录取考生的档案由区(市)县招办送省教育考试院,随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专送各军队院校。未被录取考生可自行到报名点提取其学籍档案。
3、前置条件
符合年度报考资格,完成考生相关特征材料的审查。
二、保送生工作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保送生推荐工作
办理单位:相关学校
办理时间:按当年相关文件执行
2、办理程序:学校推荐,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高校录取,教育部公示
3、前置条件:符合当年保送生推荐条件的考生。
三、高校自主招生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办理单位:相关高校、各区(市)县招考办、各高中学校
2、办理程序
请考生登录相关高校网站查询自主招生信息,也可登录WWW.CDZK.ORG网站查询部分高校的自主招生信息,相关报名、入选办法请认真阅读相关高校自主招生简章。
各入选考生在各区(市)县招办或各高中学校领取高校自主招生志愿表,据当年要求按时完成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
3、前置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考条件的考生
四、港澳高校招生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港澳高校招生
办理单位:港澳高校
受理时间:按当年港澳高校公布的时间。
2、办理程序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港澳高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其网站进行报名,并查询报名后相关事宜。
3、前置条件
符合普通高考年度报考资格及港澳高校报名条件的考生。
五、报考空军飞行学员
(一)报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报考空军飞行学员报名
办理单位: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成都选拔中心
受理时间:以当年的空军招飞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在校报名
2、办理程序
考生在所就读中学报名,由区(市)县招考办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复检。高考后由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成都选拔中心再进行选拔。
3、前置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强健的体魄和适应飞行的心理素质,自愿献身国防飞行事业。
身体条件以当年公布的招飞体检标准执行
六、报考国航西南分公司
(一)报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报考国航西南分公司报名
办理单位:国航西南分公司,相关学校
受理时间:以当年国航招飞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在校报名
2、办理程序
1)、学生在所在学校参加报名。
2)、由国航西南分公司招飞工作人员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
3)、通过目测筛选的学生将由国航西南分公司组织参加招飞体检。
4)、对身体检查合格的学生,国航西南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5)、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学生将根据国家高考政策择优录取。
3、前置条件
具体实施办法按当年国航招飞文件执行。
七、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报考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办理单位: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国民航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在校报名
2、办理程序
1)、学生在所在学校参加报名。
2)、由民航飞行学院招飞工作人员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
3)、通过目测筛选的学生将由民航飞行学院组织参加招飞体检。
4)、对身体检查合格的学生,民航飞行学院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5)、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学生将根据国家高考政策择优录取。
3、前置条件
具体实施办法按当年民航飞行学院招飞文件执行
八、报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报考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办理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学校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国东航招飞相关文件为准
报名地点:考生在校报名
2、办理程序
1)、学生在所在学校参加报名。
2)、由东航四川分公司招飞工作人员对报名学生进行目测筛选。
3)、通过目测筛选的学生将由东航四川分公司组织参加招飞体检。
4)、对身体检查合格的学生,东航四川分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5)、体检合格、政审合格学生将根据国家高考政策择优录取。
3、前置条件
具体实施办法按当年东航招飞文件执行